Notes:
[Note1] After I sent this letter to Mr. Zhang Yu, he suggested, that the term “general election meeting” should be replaced by “The
Membership Assembly (session)”,
“the voting” should be replaced by “election duties”, and “censorship”
should be replaced by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because they were in a kind of
“returning-translation” to English from Chinese, which has been translated from
English. I keep my terms anyway, but I make a note here. I agreed that it is
better that the term “general election meeting” were replaced by “The Membership
Assembly (session)”, and in some place, “the voting” might be better replaced by
“election duties”, but since what Mr. Yu Jie did was definitely a kind of
censorship against artworks in his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I still prefer
this term here: it was the censorship, we talked
about.
[Note2]张广天在从严审查的前提下可能不够入会资格/条件,因此可能否定他入会。那么在理事会做出这个决定后,我作为推荐者会员当然有权利质疑,要求给出理由。如果这样理由是和笔会原则相悖的话,那么,就凭这一点,作为笔会会员对这个决定本身就有质疑的权利。如果理事会因为会员的质疑而使得自己的决定不再与笔会原则相悖,那么,作为会员我当然也不会说什么。但是如果理事会继续坚持与笔会原则相悖,那么,作为会员就有权指控理事会失去功能,要求重组理事会。当然这样一个方案可能成功,也可能不成功。
[Note3] "When Pilate saw that he could prevail nothing, but that rather a tumult was made, he took water, and washed his hands before the multitude, saying, I am innocent of the blood of this just person: see ye to it."
[Note4] 1.对于开除高寒,我是百分之百不同意的。因此,在理事会作了这个决定之后,作为会员特别
声明,这个决定与我无关并且绝对不是我所支持的。
2.我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开除哪一个会员。也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处理”哪一个会员。如果理事会有开除哪一个会员的决定,因为我是一个没有提出过要求、支持或者同意开除任何会员的会员,因此,特别声明,迄今为止,这一类决定与我无关。
3.我反对开除会员,但是高寒既不是我朋友,也不是我所喜欢的人,因此我不愿意花时间为“反对开除高寒”在程序上做出任何努力。在这里,作为会员,仅仅代表自己表态:我是一个百分之百地从不曾同意过开除高寒的会员,开除高寒的决定,与我无关,并且绝对不是我所支持的。
[Note5]你既然有反对意见,在争议近两年来、启动开除决议一年内、或哪怕是保留会籍的一个多月中,为何不能提出来?那是否意味着高寒其实并不真在你“反对开除会员”的原则考虑之中?
在程序结束前后提出反对意见,除非有时间上难以做到的原因,根本差别至少以下两点必居其一:
1)根本就不在乎或相信程序本身,或至少在这个问题上“程序先于是非”;
2)否则,就是并不真希望自己的反对意见对程序结果产生正面影响,因此做法是与反对意见“自相矛盾”的。比如,你说你是一般地“反对开除会员”,但你在程序结束后才提出来,等于就将高寒排除在“会员”的程序范围外了,因此“反对开除高寒”的表白又是将他放在程序内的,可见两者是自相矛盾的。
[Note6]“强奸民意”。
[Note7] Links:
[Note8]各位会员:
本次大会理事选举于2007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23:00结束。大会秘书处公布理事选举结果为:总投票 125票/人;投票之和数 726票。当选理事五人:郑义(106),廖天琪(103),巫一毛(102),赵达功(98),江棋生(93)当选候补理事二人:阿海(78),齐家贞(76)。
根据大会公布的《独立中文笔会第三届会员大会理事选举票〉规定,要求会员同时给一平、张小刚和温克坚三位监票人发送邮件,否则作废票计。
但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监票人之一于10月21日北京时间22:45所做的投票统计,投票人数仅为109人,投票之和数 617票,其中郑义的得票数为89票。此后该监票人之一一直到21日23:00投票截止,没有收到新的投票。上述情况,监票人之一已经书面确认(见附件)。
该监票人之一同时书面确认,三位监票人的收票数目都不相一致。
该监票人之一也书面确认,三位监票人的收票结果,本该由监票人之一汇总的,结果是由大会秘书长张裕汇总(见附件)。
以上事实说明:
第一,三位监票人违背了公正和互相监督的原则,没有按照选票上规定的以三人同时收到作为计票的依据。即使由于客观原因,使得会员只向一位或二位监票人投票,监票人也应该用各种通讯手段,要求会员确认投票。
第二,三位监票人违背了监票独立的基本立场,将最终计票权,出让给了不具有监票人身份的大会秘书长,客观上有渎职之嫌。
由张裕等起草的《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大会秘书处的职责其中"(4)由大会主席专门指定的三名监票人,协助票决的计票工作,负责点票事务",含义相当混乱,模糊不清,但是决不可能由大会秘书长直接进行最后计票,何况张裕本人也在109投票人之列。
第三,大会秘书长张裕作为本次大会议事规则的起草人之一,在明知没有最终计票权的情况下,有意对投票进行所谓的"汇总",完全侵犯了选举投票的独立性。
第四,张裕在明知选票必须以三位监票人同时收到为依据的前提下,不仅没有纠正三位监票人的错误做法,反而违规对会员投票进行"汇总"。其汇总结果,和至少一位监票人的计票结果完全不同(监票人之一接到选票109票人),因此有故意提高投票人数和投票数之嫌。
第五,监票人之一接到的109人投票和公布的125人投票,增加了16名投票者,而理事候选人郑义的票数却从89票变成了106票。即使真有16名新的投票人,而郑义的选票却增加了17票。这不得人让人怀疑选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第六,本次大会秘书处设有专门的提案小组和选举小组。秘书长张裕身兼提案小组组长,副秘书长王怡为选举组组长。张裕在明知无权介入选举事务的前提下,接管选举投票最后结果,涉嫌营私舞弊。同时,选举组成员楚金因为无人置理,在社区内对选举工作进行质疑,遭到张裕训斥。张裕因此有压制民意监督之嫌。
上述监票人之一经过发现和自查,已经在早于28日北京时间21:56前,向大会主席刘晓波和大会秘书长张裕发出选情出现异常的通报(见附件)。到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了足足48小时,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大会主席和大会秘书长都应该有时间作出反应。但是,我们至今没有看到任何反应。为此,我们不得不在大会社区公布本次大会理事投票选举出现的异常情况,并促请大会主席立即暂停与该情况有紧密联系的大会秘书长张裕的职务,延长大会会期,组成由本会律师参与的特别调查小组,对理事投票选举情况进行彻底调查,调查结果公布大会。如果确有作弊或违反大会规则情事,应重新进行理事选举。
鉴于本次选情出现异常情况,系由监票人之一进行自查后,已经向大会主席和大会秘书长发出通报。为避免本次选情异常情况被会外人员利用,对笔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上述情况中涉及的附件,不在社区贴出。关心本事件的本会会员可向 minhaigui@googlemail.com 索取。
阿海,楚金
2007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21:56
Link.
[Note9]我这一阶段在独立笔会社区中与中文独立笔会秘书长张裕打了比较多的交道,我发现张裕与会员讨论时候的方式是:对那些反对自己以及反对自己所辩护的人的会员,张裕使用的是自己所说的规则;对自己以及对自己所辩护的人,张裕使用的是对规则的解释;对那些反对自己以及反对自己所辩护的人的会员,张裕使用的是道德要求;而对自己以及对自己所辩护的人,张裕使用的是所谓“审美”的解说。如果张裕作为一个秘书长在这样处理会务的话,我也会向笔会和所有相关各界作出表示,无论会内有没有这个程序,我个人已经对这个秘书长投出了不信任票了。但是,我在上面所说的关联中只是把张裕当成一个普通会员,这样一来,我一直没有正式投出对独立笔会秘书长张裕的不信任票。
本来事情就是这样,我做能够表达的只是一种通过缺席来显示出的个人抗议。
但是,在我要贴出这个瑞士城堡的消息时,我却在网上又看见了阿海的这个关于张裕又一次滥用规则的帖子。我能说什么呢?独立笔会的运作机构和会员大会有着这样一个秘书长,如果我让自己认可这个有着这样的运作机构的笔会是自己所选择的笔会,那我无疑是在对我自己的智力进行侮辱。但是,我确实是中文独立笔会的会员,我也知道自己不退会就意味要妥协。那么我既不退会又不想认可这个有张裕作为秘书长的笔会是我所在的笔会,我想我能做的就是让自己在中文独立笔会中正式缺席。在国际笔会年度大会中,人们常常用到这样的一个词dormant——“休眠”——来描述一些笔会中心的状态。那么我现在就正式使用这个词来描述我在中文独立笔会中的状态吧:只要张裕继续是秘书长,不管是会员大会还是独立笔会秘书处的秘书长,那么我作为中文独立笔会就宣告自己休眠。同时我仍然是不休眠的丹麦笔会会员。如果国际笔会需要,我会继续在总体上为受迫害作家作出我能做的努力。但是我将在大会结束之后看独立笔会的运作机构,如果张裕仍然是秘书长,我将向国际笔会伦敦总部、丹麦笔会、国际笔会狱委、ICORN和欧登斯市的避难写作城筹委写信说明,我为什么只作为丹麦笔会会员参与各种事务、为什么我做为中文独立笔会的会员是Dormant(休眠的),为什么我无法对运作机构有信任。
我所表达的态度只是我个人的态度,我并不想劝任何其他会员作出我的这种选择。我这样做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如果我让自己认可这个有着这样的运作机构的笔会是自己所选择的笔会,那我无疑是在对我自己的智力进行侮辱;我不能让自己对自己的智力进行侮辱,因此我选择在一个张裕是秘书长的中文独立笔会中字作为休眠会员。
[Note10]敬请笔会相关常设机构按照规定,给出时间,帮助将以下提案提交会员联署并促成表决(包括明确告知会员该怎么做)。以解决笔会目前就一系列问题的误解和争端。因为,如果没有稳固坚实的依据,没有公认信服的原则,没有有效可靠的裁决机制,验票的意义又何在呢。
提案:
笔会兼第三届选举大会秘书长认为,秘书长当然有权查看会员在选举中都投了谁的票。大会主席则“也可能”有权查看会员在 选举中都投了谁的票。证据如下:
“关于谁能看到(会员都投了谁的票),我记得我当时说的是:根据议事规则,当然有我,但也可能有大会主席,如果他要核查,当然是有权知道的。”
在遇到质疑时,秘书长擅自对笔会章程进行了修改。证据如下:
1)这使原条文有了“筹备会员大会”和“筹备选举工作”是规定为秘书长一人职责的涵义,其语文表达很别扭;......其实正确的行文显然是:“秘书长负责执行理事会批准的预算和工作计划”,“秘书长负责……筹备会员大会”,和“秘书长负责……选举工作”。这样以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请认同秘书长以上说法和做法的投赞成票,不认同的投反对票,没有立场或不明白的投无所谓。
提案人:盛雪